一、申报建设主体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申报导航基地应符合基本条件的内容。
三、申报材料
黑龙江省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具体为:
(一)建设主体单位营业执照,有合作单位的,另附合作单位营业执照;
(二)建设主体单位简介;
(三)工作团队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 简历、学位证书、导航基地人员岗位任命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四)基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才、知识产权、项目、安全等方面管理制度;
(五)条件保障承诺书,包括 资金、设备、场地、专利数据资源、相应检索工具及与专利导航需求相关的 信息资源等内容;
(六)专利数据资源、相应检索工具及与专利导航需求密切相关信息资源的名录;
(七)产业情况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现状、未来前景规划、工作基础、相关的政策文件;
(八)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条件、建设规划、保障措施等方面。
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申请表须经建设主体所在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