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依法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从事创意设计相关活动的机构。
申报条件:
1.在我省市场化举办国际或国内知名创意设计大赛及相 关创意设计论坛交流、展览展示等活动;
2.活动须经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促进全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提升各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设计水平, 推进交流合作、营造发展氛围具有重要影响;
3.活动有完整、详细的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
扶持范围:场租费,搭建费,设备与技术支持费,宣传推 广费,专家学者住宿、交通、评审费,活动奖金等。
扶持标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核定 的实际支出费用的50%予以补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 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