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 意设计产业园区运营机构及辟设创意设计专区、创意设计小屋的各类产业园区运营机构。
申报条件:
1.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及其他各类产业园区的创意设计专 区、创意设计小屋中创意设计机构占入驻机构总数的50%以 上;
2.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及其他各类产业园区的创意设计专 区、创意设计小屋向创意设计机构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3.相关创意设计机构入驻园区一年以上,园区投资商和运 营管理商、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地方财力贡献为零的入驻机 构不属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对象。
扶持范围:免费办公场所房租。
扶持标准: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年租金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核定的免除房租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年的全额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补助资金省、市(地) 各承担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