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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培育发展冰雪研学品牌

助业谷 2026-03-01 政策解读

全面推动冰雪研学与文旅融合发展,推动“百万青少年冰雪季”活动,鼓励各地将冰雪研学列入中小学生教育教学计划,对冰雪季期间组织 30%以上在校生参加省内冰雪研学活动的中小学校,按最高不超过 100 元/人标准给予学校补贴(单校年上限 20 万元),专项用于学生研学活动经费支持。对开发具有冰雪特色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的分别给予 2 万元、1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同时获得省级及以上研学旅游、研学实践教育称号基(营)地,冰雪季期间接待研学团队 2000 人、5000 人以上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1)政策类别:定期申办

(2)支持对象:

①开展研学活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

②获评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的全国(省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全国(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以及经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认定,拥有研学旅游资源、具备冰雪研学课程研发资质且已完成课程开发的景区等单位(涉及省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省级精品课程等具体评选办法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另行制定);

③接待人数符合要求的全国(省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全国(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3)支持额度及受理单位:

①对开展研学活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按最高不超过 100元/人标准给予学校补贴(单校年上限 20 万元);〔牵头受理单位:省教育厅〕

②对开发具有冰雪特色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的分别给予2 万元、1 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受理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牵头受理,单位按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③对同时获得省级及以上研学旅游、研学实践教育称号基(营)地且接待人数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4)申报条件:

1)开展研学活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奖励条件:

①需我省辖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国际)小学、初中、高中三类学校;

②拟申请奖补年度内需在冰雪季期间组织 30%以上在校生参加省内冰雪研学活动;按实际参与的中小学生人数计算(不按人次),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内多次参加活动不重复统计,教师及家长等陪同人员不计入统计范围;

③每次需在我省辖内 13 个市(地)中,至少两个(含)以上市(地)开展 3 天 2 晚(含)以上冰雪研学旅游活动;

④组织的研学活动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2)开发冰雪特色精品课程奖励条件:

①需在申请奖补年度内获评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

②课程授课内容需与黑龙江省冰雪主题相关,非冰雪主题类的不在奖补范围内;

③申请主体为全国(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在国家级、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开发并获得省级认可的精品课程的中小学校由省教育厅牵头受理兑现;

④申报主体为全国(省级)研学旅游营地基地,符合条件的景区;具备资质的企业、文博(图)场馆以及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受理兑现;

⑤对同一精品课程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编撰的仅奖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单一主体;同一课程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分别评定为不同主体的,按行政主管部门获评时间顺序,仅奖励最早获评主体;同一精品课程同时获评上述两个省级主管部门的,按照“不重复”原则仅奖励一次。

3)研学基地(营地)接待人数奖励条件:

①申报主体获评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称号,并同时获评同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省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称号;或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国家级文化旅游/教育部门与省级教育/文化旅游部门分别评定的称号(如:文化和旅游部的全国研学旅游基地+省级教育厅的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省级研学旅游基地+国家教育部的全国实践教育基地);

②申报主体需有必要的研学课程,且课程中需有以冰雪研学为主要学习和实践活动内容,确保冰雪研学在基地(营地)研究性学习、实践活动、研学实践课程等在整体研学内容中的比例不低于 50%;

③一个完整年度内冰雪季期间,接待研学 2000 人、5000 人以上的;

④本基地(营地)接待的研学团队每次需完成至少 1 堂(1小时)冰雪研学课程;

⑤研学团队人数统计标准:按实际参与的中小学生人数计算(不按人次),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内多次参加活动不重复统计,教师及家长等陪同人员不计入统计范围。

(5)所需材料:

1)开展研学活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奖励:

①中小学在校人数情况统计表(加盖学校公章);

②年度内参加冰雪研学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年级及班级、具体研学日期<202*年*月*日—*月*日>,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班主任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

③与第三方签订的冰雪研学活动合同(合同内容中需载明旅行社、学校及学生的相关信息,研学旅游的行程安排,如参观景点、学习项目等;明确交通、住宿、餐饮的标准;清晰列出各项

费用的明细,包括学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等)、支付发票及明细;

④研学计划及研学方案。

2)开发冰雪特色精品课程奖励:

①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称号文件(证书);

②开发的课程需具有冰雪特色主题内容;

③课程的教案等图文及影视资料光盘;

④教学授课班次等相关资料。

3)研学基地(营地)接待人数奖励:

①获评国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基地(营地)文件;

②冰雪研学在基地(营地)研究性学习、实践活动、研学实践课程等整体研学内容中的比例不低于 50%的相关课程、教案、方案、活动、经费等佐证材料;

③一个完整年度内冰雪季期间(1 月 1 日—3 月 31 日,11月 1 日—12 月 31 日)接待研学团队 2000 人、5000 人以上的学生研学的证明材料,包括冰雪研学活动合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年级及班级、具体研学日期<202*年*月*日—*月*日>,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班主任姓名及联系电话)、收费发票及明细;

④研学课程的教案、授课老师情况介绍、具体授课日期及时长、授课班次及人数、授课签到簿等材料。

# 创业政策 # 大庆 # 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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