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青少年冰雪运动发展,大力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培养、输送世界级的冰雪项目竞技人才,持续提升我省冰雪运动人才梯队建设质量。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冰雪项目)的单位,每个评定周期内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补,专项用于采购冰雪项目运动装备(两项不重复奖补)。
(1)政策类别:定期申办
(2)支持对象:认定为国家或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冰雪项目)”的各级体育运动学校、中小学校、业余体校、体育运动中心、俱乐部。
(3)支持额度及受理单位:
①符合标准条件的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冰雪项目)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②符合标准条件的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冰雪项目)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③同时获评上述基地项目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不可重复申报。
〔牵头受理单位:省体育局〕
(4)申报条件:
①受奖励单位应由国家、省级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国家级、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冰雪项目);
②该项奖补经费仅用于采购如下范围明细中的冰雪项目运动器材:速度滑冰(冰刀鞋、比赛服、头盔、防切割护颈、护踝、刀架、油石);短道速滑(冰刀鞋、比赛服、头盔、防切割手套、
防切割护颈、护踝、护腿板、刀架、油石);冰球(冰刀鞋、护具、冰球杆、冰球、磨刀机);冰壶(冰壶、冰壶鞋、冰壶刷、比赛服、助滑器);花样滑冰(冰刀鞋、磨刀机);滑雪(滑雪鞋、固定器、滑雪板、滑雪杖、头盔、风镜、护具、比赛服、雪蜡)。
(5)所需材料:
评选为国家级或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冰雪项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