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标准建立具有全国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冰雪运动学院。支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体系、基地和平台建设,构建“标准研制—机构孵化—连锁运营—人才培育”一体化的体育培训模式,资助重点建设和培育任务,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根据重点建设和培育任务的年度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1)政策类别:定期申办
(2)支持对象:省部共建的国家冰雪运动学院。
(3)支持额度及受理单位:对于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目标的院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对学院建设目标任务考核情况给予适当经费支持。〔牵头受理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4)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须为省部共建的国家冰雪运动学院;
②申报主体需完成国家冰雪运动学院年度省部共建重点建设目标任务,并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后,在第二年度申请上一年度奖补资金(具体考核办法及经费支持方式由省体育局等相关省直部门另行制定);
③国家冰雪运动学院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清单需经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与省体育局确认并考核;
④国家冰雪运动学院申报的项目资金必须用于国家冰雪运动学院省部共建重点建设目标任务。
(5)所需材料:
①申报主体确定为省部共建的国家冰雪运动学院的相关佐证材料;
②国家冰雪运动学院年度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及预算;
③国家冰雪运动学院年度工作报告、经费支出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④经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确认的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国家冰雪运动学院完成年度省部共建重点建设目标任务情况专项考核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