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介绍
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备案是指黑龙江省科技厅为加强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科研能力提升,对符合条件的高水 平实验室进行备案管理的过程。备案实验室需具备较强的科研实 力、明确的科研方向、先进的实验设备和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备 案后,实验室将获得政策支持、资金资助和科研项目优先推荐等 优势,助力其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备案工作旨在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和行业影响力的高水平实验 室,推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科技支撑。
2.申报条件
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部门 或地方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学科专 业特色,在本领域中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承担多项国家或省级科 研项目。
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和知名度较 高、有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学科基 础,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明显优势。
依托企业建立的重点实验室主营业务与实验室申请方向属 于同一领域,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本领 域的发明专利或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
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仪器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 对外开放共享。
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 行配套经费。
3. 申报流程
每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新申请备案省重点实验室需通过实验室主任账号登录省科 技创新服务平台(省重点实验室),在线填写《黑龙江省重点实 验室建设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依托单位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 料。
申请须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其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 在线审核后提交申请,地方单位(含企业)申报由市科技局在线 审核后提交申请,中直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向省科技厅提交申请。
4.政策扶持
对已通过备案一年以上的省重点实验室,采取“绩效评价+ 项目申报”的方式给予奖励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支持并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