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介绍
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建 设的科技创新平台,旨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 及产业化。中心聚焦黑龙江省重点产业领域,如高端装备制造、 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开展技术研发、工程化应用和产业化推广。 通过整合创新资源,中心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中心实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 确保其持续发挥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引领作用,为黑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 申报条件
( 一 )企业类
(1)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建设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
(2)企业有持续的研发投入,近三年(上一年度开始计算) 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占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领 域企业不低于2%),且累计不少于300万元;新成立的企业(成 立不满三年)上一年度研发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农业领域企业不低于2%),且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上一年度开始计算)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不 受研发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限制。备案后,每年研发投入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3%(农业领域企业不低于2%) 且不少于100万元或每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企业拥有1项(含)以上与中心研发方向相关的I 类 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 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等), 或拥有6项(含)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 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优先支持依托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 能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行业龙头企业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备案。
(二)公益类
(1)能够落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 发经费。承担所申请行业(领域)的在研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且 此类项目的经费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 务企业或行业的业绩。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所申请技术 领域至少已推广转化3项技术成果。
(3)应拥有3项及以上中心研发方向相关的I 类知识产权 (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 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等),或拥有18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 件著作权等)。
3. 申报流程
中心备案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受理、定期公布”的工作模 式,一般每年受理两批次,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中心主任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入“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板块,在线填写备案信息。
(2)依托单位在系统内对中心主任所填报的备案信息进行 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
(3)各市(地)科技局对本地区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确 符合条件的,系统内推荐至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对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组织有关单位进 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4.政策扶持
对已通过备案一年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取“绩效评 价+项目申报”的方式给予奖励支持,奖励金额一般为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