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介绍
概念验证中心是指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或科 技园区独立或牵头建设,在科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早期的科 技成果提供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 商业评价等一体化验证,旨在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的新型载体。 主要功能包括: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遴选识别、可行性评估、 商业化价值分析等概念验证服务。
中试熟化平台是指依托科研院所、企业独立或牵头建设,围 绕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需求,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成 熟度评估、样品样机试制、场景应用实测等中试服务,旨在提升 科技成果产业化成功几率的开放型载体。主要功能包括:面向社 会提供产品工艺验证、制程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批量试生 产、技术咨询等中试服务。
2.备案条件
(一)概念验证中心申请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为在黑龙江省注册登记,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或科技园区。
(2)概念验证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具有严格的验证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科技保 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管理制度,具备提供概念验证服务的 成功经验。
(3)概念验证中心需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和专家顾问团 队。设概念验证中心主任1人,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经验。运 营管理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和服务等工 作,能够提供场景对接、指导咨询、跟踪培训、交流推广和其他 延伸配套服务。专家顾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具备支撑概 念验证服务的相关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分析、情报调研、 场景对接、商业模式设计、项目管理、投融资规划等能力,由技 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组成。
(4)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入 库项目需面向行业需求,能够解决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关键技术问 题,可形成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可转化的科技成果。鼓励获得 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 进入概念验证项目库。
(5)具备良好的概念验证条件和基础,拥有良好的概念验 证服务相关资源和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6)概念验证中心主任不得与省级以上创新载体负责人重 复。
(二)中试平台申请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试平台依托单位为在黑龙江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或企业。
(2)中试平台具备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 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 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具有提供中试服务的成功经验。
(3)中试平台需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和专家顾问团队。 设中试平台负责人1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 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等中试全流程。运营管理团队不 少于5人,主要提供中试放大、工艺优化验证和产品检测等服务。 专家顾问团队不少于10人,由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融资及 法务专家组成。
(4)建立中试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入库项 目需以产业化为目标,能够解决工业化、商品化的关键技术问题, 形成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鼓 励获得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计 划项目、技术攻关项目等优先进入中试项目库。
(5)具备开展中试服务所需要的固定场地,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具备必要的通用计量、检验检测、实验仪器、中试生产 线等设备及软硬件设施,能够提供中试放大、工艺优化验证和产 品检测等服务。
(6)中试平台的负责人不得与省级以上创新载体负责人重 复。
3.备案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备案通知后,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向所在市(地)科技局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市(地)科技局对材料的完整 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并按程序 向省科技厅推荐名单。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 料进行审核,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按细分领域确定黑龙江省概 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拟备案名单(每个领域一家),并向社会 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发布正式备案名单。
4.支持措施
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省科技厅组织 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年度报告,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进 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总投资额的30%择优最高 给予1000万元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