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应当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国外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并以第一专利权人名义提出申报;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并提出申报;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资助,以“不超额奖励”、“择优奖励”为原则,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
5.企业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无恶意商标注册;
6.企业不属于三无公司(无参保人员、无实缴资本、无研发经费);
7.企业在环保、社会保障、税务、安全生产、社会信用等信息系统中无严重失信行为,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资助条件
国外注册商标
1.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国际商标注册,并于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间获得注册的;
2.同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最多资助10个国家或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