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5000元;对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二)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按照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额度20万元。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5000元;对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二)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按照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额度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