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和智能工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须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无不良信用纪录。
(二)企业产品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四)企业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
(五)申请认定的车间符合《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认定标准》。
(六)申请认定的工厂符合《黑龙江省智能工厂建设标准》,应建有至少1个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和智能工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须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无不良信用纪录。
(二)企业产品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四)企业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
(五)申请认定的车间符合《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认定标准》。
(六)申请认定的工厂符合《黑龙江省智能工厂建设标准》,应建有至少1个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