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对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承接冰雪产业人才培训且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1000 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的实训基地,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实际投资完成额度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奖补,专项用于实训基地购置教学设备。
(1)政策类别:定期申办
(2)支持对象: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作为法人。
(3)支持额度及受理单位:对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承接冰雪产业人才培训且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1000 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的实训基地,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入统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 1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实训基地购置教学设备等。〔牵头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申报条件:
①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作为法人单位建设冰雪经济相关公共实训基地;
②申报获得国家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中央预算内支持的项目。
(5)所需材料:
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方向)或实训基地首次获批文件;
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可研批复等项目审批文件;
③建筑类项目需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要件;不涉及建筑施工许可的项目,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竣工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尚未竣工的无需提供);法律、法规规定不需取得许可的项目,无需提交前款所列文件;
④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业务相关证明材料截图(http://tjy.stats.gov.cn),以及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金额相对应的原始票据等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