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二、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市(地)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经过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服务事项”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进行注册。
3.企业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