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工业投产项目扶持资金”采取项目建成并投产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账面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给予5%贴息(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利率核算),单户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二)投资补助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三)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相结合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于当期贷款总额的项目,按当期贷款总额给予5%贴息与扣除当期贷款总额后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3%补助相加,单户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
《政策解读》
一、关于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贷款贴息。
二、关于支持对象。年内投产的省重点工业产业项目。
三、关于贴息标准和方式。(一)贷款贴息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账面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给予5%贴息(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利率核算),单户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二)投资补助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三)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相结合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于当期贷款总额的项目,按当期贷款总额给予5%贴息与扣除当期贷款总额后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3%补助相加,单户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